發布日期:2021-03-31 15:21:00 瀏覽量:2088 發布來源:信息中心
各部門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27號)要求,結合學校實際,經研究,現將學校2021年清明節放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時間
2021年清明節放假共3天,4月3日至4月5日。
二、有關要求:
1.各部門按照學校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師生員工疫情防控工作,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事故等安全工作。
2.各部門負責人保持手機暢通。
3.各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切實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按時到崗值班,及時處理有關事項,同時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,帶班領導應加強督查。
綜合辦公室
2021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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